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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刑事辩护律师——最高院明确: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生产经营并及时清退的,可免刑或不作犯罪处理(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中小微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落实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넶66 2022-02-18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31 11:48:00
法〔2021〕34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的通知넶112 2022-01-05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31 23:35:01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1〕24号
(2021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
202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
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넶37 202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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